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四川蜀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6月5日组织召开5万吨/年磷酸铁锂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5万吨/年磷酸铁锂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现对5万吨/年磷酸铁锂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江工,0833-4508866转815;
验收单位联系方式:李工,028-83395555。